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關于完善碳排放權柜臺交易收費標準的通知
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 發布時間:2021-05-08 閱讀數:1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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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研究決定,碳排放權柜臺交易服務費在按《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有限公司關于印發碳排放權柜臺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川環交所〔2017〕14號)執行基礎上,補充規定“單筆柜臺交易服務費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即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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