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臺《成都市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成都生態環境 發布時間:2023-08-29 閱讀數:266
分享至:
近日
成都市生態環境局、成都市財政局印發了
《成都市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并發出通知
要求各區(市)縣、各部門
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明確,要按照“系統推進、政策協同,政府主導、各方參與,強化激勵、硬化約束”的原則,統籌兼顧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協調推進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加快推進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最大化發揮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在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中的作用,強有力支撐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高品質宜居地建設戰略。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與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格局基本完備。到2035年,分類補償制度、綜合補償制度和市場化、多元化補償制度協同發力,與公園城市示范區相匹配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成型。
《實施方案》圍繞建立健全分類補償制度、健全縱橫結合的綜合補償制度、推進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機制建設3個方面,明確了完善水資源保護補償制度、健全岷沱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繼續實施固體廢物跨區域處置生態補償、完善森林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環境要素統籌保護模式、建立健全重要生態空間縱向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跨市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立區域生態綜合補償機制、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權益和生態資源交易機制、健全投融資機制、支持生態保護區域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生態保護補償社會參與新途徑等13項任務,并提出了建立配套政策法規支撐體系、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體系、發揮財稅政策調節功能、樹牢生態保護責任意識4項措施保障改革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