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經研究,環交所柜臺交易方式補充規定如下:
1.柜臺交易指交易雙方通過必要的內部決策、前置審批同意后,協商確定交易產品、價格及數量,通過線下申請和線上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
2.柜臺交易的適用情景包括:因協商價格不滿足漲跌幅限制而無法選擇公開掛牌交易、因贈予或司法判決等特殊情形需要進行資產劃轉、其他特殊情形。
3.柜臺交易服務費在采用原階梯收費標準基礎上,新增一條規定,“當單筆柜臺交易服務費不足1000元時按1000元收取”。
4.柜臺交易交納交易保證金,交易雙方提交柜臺交易申請同時按該筆交易總額的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計)分別向環交所指定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交易完成時,交易保證金原渠道退回;若交易一方違約,則其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環交所扣除其應收交易服務費后將余額轉交易對手方。
特此通知。
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