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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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關于建立健全用能權初始分配制度,創新有償使用,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的要求,發揮市場配置能源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較低成本實現“十三五”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任務,擬在你省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現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方案》印發你們,請據此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8日